约三个月前的一个午后,邻居翁要我帮其忙,说是小囡的手机在高桥鄞州银行取款时遗失了,打该电话时,是一个女孩接的,对方说其人在火车南站,叫我们去拿。当时,我心里犯嘀咕,一只八成新的VIVO手机,人家捡到会轻易归还你吗?新买一只两千元左右,路上我与翁商量,最多出500元作为酬谢,对方若要价再高就不要了,还不如新买一只。
到了火车站,见到对方:一位姑娘,二十五六岁左右,短发,穿件夹克衫,挺精神的,确认后,她马上把手机还给我们。我立马把准备好的500元塞给她。她却连连摆手“不要,不要”,我以为其客气,说:“一点意思,请一定收下”,她却真诚的说“这是万万不可的”。我们执意不过她。寒暄几句后,我向她要了个手机号码,并知其叫李玉,住高桥镇岐阳村,阜阳人氏。
几天后的下午4点许,翁请我同他女儿一起,拎了10斤鸭蛋,一只鸭子,送去她家聊表谢意。李知我们来意后,就是不肯出来,说是一件小事,别记心里。电话里,我说了好长时间,她总算出来了,但却连鸭、蛋都不肯收,说收礼是万万不可的。我俩好说歹说,她就是不收。
近来,我老是想起手机一事。一个外来打工的新宁波人,捡到手机归还失主,而且不肯收酬谢礼金。看起来不通人情,但却让我看到了她金子一样的心。
我不禁扪心自问,我能做到吗?
和谐社会,就是由这样桩桩小事构建的,你说,是吗?